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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被打两女子出ICU,需要的医疗费由谁支出,影响最后索赔吗?
受害人前期医疗费用以及后期康复费用,全部应由施暴者进行赔偿,这是法律层面的明文规定。
施暴者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,也对受害者造成了身体上的侵害,按照法律规定,检察院在对其提起公诉的同时,受害者或者其家属可以同时提起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”,依法向施暴者追偿。
施暴者应当承担的费用既包括医疗费,也包括治疗期间产生的护理费,还包括其家属和受害者个人因治疗所产生的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伙食费,以及治疗期结束后用于康复所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。
除了上述费用之外,如果最终给受害人造成了“伤残”,那么除了伤残赔偿金和辅助器具费的赔偿之外,还应当向被害人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按照正常的情况来说,医疗费应该都是家属缴纳的,但是这件事情影响这么大,家属探视受伤女生都需要“刷脸”才能进入,家属也基本上不会外出,怕蜂拥而至的采访影响到受伤女生的恢复,因此医药费目前应该是相关部门垫付的,未来再从打人者那里“要回来”。
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第1179条规定,侵害他人导致他人受伤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,护理费,交通费,营养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,包括后续的治疗以及康复的费用。
这里需要注意的是,伤者中白衣女孩的牙齿被打掉了,而且被啤酒瓶打过以后,很有可能会毁容,补牙修牙的费用以及毁容后的修复费用,很有可能是一笔庞大的数字,而这些都应该按照施暴的程度,不同比例的让几名嫌疑人进行赔偿。
此外,不同地区的护理费和伙食费也是不同的,有些地方一天是100元的护理费和伙食费,有些地方一天是200元的护理费和伙食费,去过住院时间很长的话,这笔费用也不是小数。
如果是受害者自己支付医疗费用的话,确实是有可能最后“人财两空”。
这是因为,很多时候嫌疑人并没有什么钱财,看着好像挺有钱的,实际上不是“现挣现花”就是“外强中干”。我父亲有个朋友,是工程的小包工头,平时开着几十万的车,看着条件挺不错的,但是欠了不少工人的工资没有结清,有一次被几名工人在家门口堵到了,带着去了派出所,本来想当场去银行结算,结果一查真的是“兜里难”,卡上一共就几百块钱,还是为了应付加油的。
很多老板看着光鲜亮丽,实际上账户上可能都没有普通老百姓存款多,因此到了赔偿阶段,很有可能真的就拿不出来钱进行赔偿。
所以,有一定概率在最后索赔的时候,出现问题,比如说支付不起医疗费的赔偿,像玛莎拉蒂撞人事件中,受伤男子的母亲就曾说过,嫌疑人不赔偿,家里借遍了亲朋,房子也卖了,医疗费像个小山一样压的人透不过来气。
唐山被打两女子出ICU,需要的医疗费由谁支出,影响最后索赔吗?
一般来讲,医疗费的支付,有这样几种方式:
第一种,也是最常见的方式,先由受害者亲属垫付,待以后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的民事诉讼,向刑事犯罪嫌疑人提出主张。
第二种,犯罪嫌疑人亲属为了争取从轻处理,主动到医院垫付受害者的医疗费,以换取受害者的刑事谅解,争取从轻处罚。
第三种,由办案部门或者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协调,暂时由医院垫付,将来由犯罪嫌疑人归还。
从道理上讲,这笔医疗费是应当由犯罪嫌疑人来出,但是在司法实践中,有的犯罪嫌疑人亲属姿态高一些,能主动垫付受害者的医疗费和其他费用,但是也的确有的犯罪嫌疑人,死猪不怕开水烫,拒不垫付费用,这种类型的犯罪嫌疑人不少,遇到这样的犯罪嫌疑人,实际上也没有更好的办法,只能是在后续的处理中,按犯罪情节从重处理,至少是不能从轻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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